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部委资助项目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深圳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补贴对象
深圳市吸纳全国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条件
2019年1月起,企业新吸纳全国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补贴,不同企业招用同一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该补贴。用人单位以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名义申请过社保补贴、一次性奖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该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符合申请条件,社保人员30人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四、发放流程
(一)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局社会统一用户平台注册账户(已注册账户用人单位无需再次注册),填报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
(二)企业录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提出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一次性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的审核。
(四)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情况的,在1-3个月发放补贴。
2、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不予发放补贴。
 五、申请条件
(一)公司注册地在深圳范围,包括深汕合作区;
(二)公司购买社保人数在30人以上;
(三)公司无劳资纠纷、正常营业且未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四)补贴对象:非城市户籍的含“乡、村”所有人员;
六、补贴周期
(一)审批周期:2-3个月;
(二)到账时间:3-6个月,最快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