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部委资助项目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内容
2021年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市监规〔2019〕10号。
三、资助数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3家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资助20万元。
四、申请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至少拥有10名以上(含10名)专利代理师或律师;
(三)2020年度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5项以上(含5项);或2020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5件以上(含5件);或已为至少2家(含2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或2020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50件以上(含50件);
(四)未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并加盖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申请人自行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板,以下简称系统模板)、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委托代办机构共同出具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模板)、代办机构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代办机构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和代办机构双方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申请人类型为企业的,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并加盖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5.上述1至4项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申报系统。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_项目名称_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有限公司_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_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专业工作人员的资质材料
1.根据系统下载并填写人员清单列表模版,加盖清晰公章。申请主体需至少拥有10名以上(含10名)的专利代理师或律师。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同时提供电子格式文档。
2.需提供列表所填写的知识产权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文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证明文件应当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以每名知识产权人员为单位,每名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将所有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置于同一文件夹,形成zip格式文件并提交至系统。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_项目名称_专业工作人员资质材料命名,示例:“深圳市***有限公司_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_专业工作人员资质材料”。
(四)知识产权业务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业务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合同、诉讼判决文书、调解文书、无效复审决定、知识产权服务合同、代理授权专利清单。
1.提供2020年度所代理的运营服务合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专利复审决定等业务成功案例证明文件5项以上(含5项),每项证明形成一份pdf格式文档,所有pdf格式文档置于同一zip格式文档内,统一提交至系统。
2.提供2020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诉讼判决文书、调解文书证明文件,结案数量5件以上(含5件),每件案件证明材料形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将所有pdf格式文件置于同一zip格式文档内,提交至系统。
3. 己为2家及以上世界5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相关业务官方文件等,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020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50件(含50件)及以上的证明列表,列表可参照系统下载模版并按要求填写,应当提供列表对应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每件发明专利证明文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档,以专利号命名;将清单列表及所有pdf格式文档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提交至系统。
上述1至4项应至少提供一项,作为相关业务材料。存在上述多种类型证明材料的,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形成zip格式文档,提交至系统。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_项目名称_知识产权业务相关材料命名,示例:“深圳市***有限公司_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_知识产权业务相关材料”。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提供2020年度为我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服务证明文件;根据系统下载并填写企业服务列表模版,并提供列表对应的知识产权服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相关业务官方文件等,每份材料需形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并加盖清晰公章,将所有pdf格式文档置于同一zip格式文档内,提交至系统。
2.申请人须提交在我市的发展规划方案及实施方案,并加盖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版)。
3.将上述1-2项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形成zip格式文件,并提交至系统。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_项目名称_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命名,示例:“深圳市***有限公司_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_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五)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时间:2021年8月5日9:00至2021年8月18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