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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扶持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在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以工业设计理念为引领,运用工业设计工具,发挥工业设计的耦合贯通作用,实现产品在外观造型、友好体验、品牌塑造、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并成功转化应用的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
(三)《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
三、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开展检测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交流、知识产权申请和应用推广等的费用。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属于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操作规程、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项目产品是单一产品或基于同一设计理念的系列产品;
2.项目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设计水平行业领先,且已获得设计领域的专利或奖项;
3.项目以工业设计引领技术创新,实现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成果;
4.项目已实现转化应用,满足市场需求,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5.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2021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五、申请材料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系统预审通过后打印、签字、盖章,原件);
(二)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扶持项目实施报告(参照提纲填写,原件,重点说明项目设计理念、工艺路线、技术创新性、成果转化效果等);
(三)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免提交);
(四)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奖项(复印件);
(五)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审计阶段提供对应发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六)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七)项目建设投入明细表(审计阶段提供对应发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八)项目产品视频(可附语音或文字解说,直观展示项目产品基本情况,视频单个文件最大30M);
(九)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6月29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7月30日17:30(注:超过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未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