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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领域
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0年在深实现稳定发展。
二、设定依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0〕8号)
三、奖励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符合本指南中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受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增速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含1亿元,增速含20%,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为准);
(三)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申报单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逾期项目未验收或者项目验收单位逾期验收完成后未满1年;
(二)申报单位此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且自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印发之日起不满3年。
五、申请材料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状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六、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3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30日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