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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

发布时间:2020-05-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为引导制造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带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

      到2025年,总结提升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巩固和提升企业全球市场地位,技术水平进一步跃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发现和培育600家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支持企业培育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1、申报时间
      5月15日至6月15日
2、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3.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请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3),申请单项冠军产品请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4);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3、资助金额
      1、对以上两类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
      2、南山区奖励:鼓励企业向产业链细分领域深耕细挖,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后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4、申报材料
      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注意: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