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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安全节能环保领域)

发布时间:2025-10-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类别和重点领域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类扶持计划,重点支持高效制冷设备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方向。
二、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
1.政策依据
《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4〕3号)第四、十六条。
2.扶持方向
集中空调高效制冷设备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支持大型建筑、产业园区等集中空调系统应用先进高效制冷设备,开展新建项目空调系统节能技术示范和已建成项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示范。
指标要求:①冷水机组能效满足《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2024)1级能效指标要求;②集中空调制冷机房全年平均运行能效比满足《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能效评价标准》(SJG 142–2023)2级能效指标要求; ③制冷机房、供冷系统和用冷末端全面数字化智慧管控,建筑空调全量接入虚拟电厂。
3.扶持方式及资助金额
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每个扶持方向按照综合评分排序取前3名,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以实际完成投资额和资助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申报要求
(1)须满足申报通知明确的申报基本条件,详见申报通知。
(2)项目单位应拥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拥有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团队,财务制度健全。
(3)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铺底流动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有较强的示范引领意义,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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