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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大2023年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及调度,促进有效投资,现启动2023年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
(二)列入市级以上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三)列入省级以上相关文件,或市委、市政府及市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
(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且在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
建设规模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计划最终吸纳的项目数量,以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为准。计划不涉及项目立项、可研等项目决策和资金安排等优惠支持,不作为任何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申报分类
本次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为主。项目不得存在违法用地情况,杜绝重大项目新增违法用地。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开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具备开工条件,年内可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可申报重大新开工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2023年开展前期各项筹备且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9月27日。


附件:
1.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uploads/allimg/230529/1-230529100355449.docx
2.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申报指南/uploads/allimg/230529/1-230529100404105.docx


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

分类

行业分类

包含领域

申报条件

现代产业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网络与通信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智能终端产业智能传感器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现代时尚产业工业母机产业智能机器人产业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精密仪器设备产业新能源产业安全节能环保产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海洋产业

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

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

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精细化工、芯片制造、光电显示

汽车整车、船舶制造

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

现代服务业

旅游、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业

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

总部经济

基础设施项目

轨道交通

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

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

中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

道路机场港口

新建、改扩建机场,万吨级集装箱专用码头、年吞吐量200万吨的散货码头、年旅客通过能力500万人次以上的客运码头,通行10万吨级以上船只的新建航道及航道整治

城市高快速路网、干线性主干道、国道、省道等道路工程,重要过境口岸、全市性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

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城市安全环境资源

公共安全工程项目

石油和天然气的接收、储存、输送工程

电厂、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

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截污和排水管网、水库、水厂、引水工程

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海绵城市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民生改善项目

社会民生

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气象、文体、公园

社会民生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城市更新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完成实施主体确认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纯安居工程项目)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建设及升级改造,三网融合工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智慧应用

城市更新

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且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