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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申报的通知(每家奖励3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9〕52号)精神,拟启动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拟补助企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汇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0年提升规模和新建投产并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企业未获得过提升规模奖励资金,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条件,且截止申报时仍在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公安部门涉黑涉恶信息比对使用); 
2.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1.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根据2020年提升规模和新建投产工业企业名单,组织相关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并对企业是否获得过提升规模奖励资金进行审核。 
2.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对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6月18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含《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拟补助企业汇总表》(附件2)、《审核确认未通过企业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组织拟补助企业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送。各县(市)区网络报送、审核时间截止至7月9日,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4.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同意后,下达奖励资金。 
上述事项提请会议研究审定。若无不妥,我处将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组织申报。 
  

附件:/uploads/allimg/210604/1-21060409200J08.xls

1.2020年提升规模和新建投产工业企业名单 

2.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政策拟补助企业汇总表 
3.审核确认未通过企业汇总表 
4.企业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