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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1年市级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专项

发布时间:2021-03-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申报条件: 
1.在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3.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2020年,从事5G相关产品研发的企业落地我市,或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子公司)。
2.奖励标准:
对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开办补助。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需提供);
3.信用承诺书;
4.2020年新设立企业的《验资报告》;
5.2020年度经报备防伪的审计报告;
6.2020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提供本次申报项目与已获支持项目不属于相同或者拆分项目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承诺书。
4.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