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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榕工信投资〔2020〕108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台商投资区经发局: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年,为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结合我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实际,拟组织实施一批福州市级工业重点项目。现就做好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对全市及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投资、节能减排有带动作用。
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
3.已列入2020年工业重点项目、2021年仍继续建设的项目,须结转申报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
4.欲申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须列入市级工业重点项目;
5.申报的项目要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入统。
二、申报类别
1.投产项目。即2021年可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
2.在建项目。即至2020年底已正式动工建设,尚未建成投产,2021年续建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即至2020年底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计划于2021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4.前期项目。即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争取2021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所涉及内容均以备案或核准文件内容为准);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除前期项目外,均应提供有关管理部门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期应包含2021年)。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2020年11月10日前登录“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必须与网络填报信息一致;
2.县(市)区审核: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含高新区、台商投资区经发局,下同)应于2020年11月20日前登录“市工业重点项目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含比对纸质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并仔细阅研本文件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并正式行文(含汇总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各一份)上报至我局,电子档发至市工信委投资处邮箱fzsjwtzc@l63.com;
3.市级审核:我局收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收件截止后,将对未按要求填报、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暂缓审核,或暂不列入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
4.本通知可在福州市工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请各申报企业、各县(市)区工信局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将实行滚动更新管理,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于2021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将各自辖区内需增列的新生成项目、需调整的项目情况报送我局,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各自所辖范围的项目申报宣传和组织工作。
附件:/uploads/allimg/201020/1-2010201J641619.xls
1.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