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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促进工业企业新型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在工业领域大规模应用,提升工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引领,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以“智改数转网联”新型技术改造为主线,深化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以技术改造驱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力争到2028年,全市新型技术改造水平显著提升,技术改造投资规模较2024年增长40%以上,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企业比例达76%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设备更新。支持企业淘汰更新能效不达标的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加快升级高性能、高能效、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智能制造装备、绿色低碳设备、本质安全设备的推广应用,通过设备更新带动先进产能扩张、生产工艺升级、能效水平提升和本质安全能力增强。 
(二)推动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对生产全流程实施技术改造,构建柔性智能生产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深化“人工智能+制造业”,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环节规模化渗透与场景化落地,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行业垂直模型。
(三)推动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经验从试点行业向制造业全行业系统推广,推进5G、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技术在工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领域应用,培育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建设具备协同制造、远程运维、5G全连接等功能的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和5G工厂。
(四)推动绿色化发展。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低零碳工厂,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和低零碳工业园区。鼓励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改造。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实施低效设备更新、工艺升级、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和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
(五)推动服务化升级。深入推进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强化数智技术支撑,推动服务深度融入制造业产品全生命周期与各关键环节。在纺织化纤、轻工食品、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加快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远程运维、产品服务集成等典型模式普及与升级。
三、支持政策
(一)实施技改设备补助。对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给予不超过3%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降低技改融资成本。对技改项目金融机构贷款,在企业与金融机构谈判确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2年内,市财政按2%、各县(市)区按1%,合计给予年化3%的实际投放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投放贷款资金不超过2亿元。
(三)支持数智化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数智化项目建设。对数智化成效明显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培育数智化标杆示范。支持我市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数智化示范标杆。对入选省级引领新智造发展的数智化标杆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给予50%配套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智改数转试点示范的单位,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给予50%配套奖励;对入选的国家级5G工厂名录的企业,市级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对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按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1)支持工业设备“上平台”。开展设备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分析应用,对于“上平台”的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按照每台(套)“上平台”设备给予最高2000元全额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1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的中小型工业企业,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的工业企业,按照其使用云计算服务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同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该奖补可与市财政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市级技改投资补助、技改贷款贴息、数智化投资补助,但可按照“就高补差”形式给予最高补助。凡享受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不再享受市级技改投资补助、技改贷款贴息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推动技改项目建设。完善福州市重点技改项目库,优化工业重点项目在线跟踪管理系统,实现对技改项目的全周期管理与全流程服务。依托“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和“368”挂钩县区工作机制,强化要素配套、政策咨询与服务保障,及时响应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福建省技改融资贷款贴息和设备融资租赁贴息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精准支持企业开展新型技术改造。
(三)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重点方向,持续引进和培育优质专业服务商。推动案例资源、解决方案有序开放与高效共享,切实降低企业信息成本与转型门槛。
本意见实施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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