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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做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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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福州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规〔2024〕8号)精神,抢抓低空产业发展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现就做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合推动机制。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市工信局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联合工作专班,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有关问题,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掌握本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情况,构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产业规划、政策咨询及标准制定,搭建产业技术和服务平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一是落实国家工信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有效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满足用户多样化用频设台需求。引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用户选择使用频率为1430-1444MHz、2400-2476MHz、5725-5829MHz直连通信或使用公众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系统等中继通信。二是组织研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梳理产业发展情况,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三是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构建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三、培育发展产业链条。一是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园,引进上下游配套供应链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二是支持低空信息设施产业发展。围绕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开展低空网络设施、数据设施和监管设施的产品研发制造,支持研发低空飞行服务管理系统等平台,协助完善空域规划评估、飞行计划申请、飞行活动管理等系统功能,提升空域感知决策能力。三是支持低空安全产业发展。针对重要设施场所防护需要,积极培育本土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研发企业,并引进国内相关重点企业,支持网络安全防控系统、电子对抗装备以及低空飞行安全保障设施等装备研制。
四、规范产业有序发展。一是高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及时掌握低空经济相关单位用频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分配、规范管理频谱资源,充分满足各类低空应用场景需要。二是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引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销售企业按照国家工信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等开展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做好唯一产品识别码备案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销售备案工作。三是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管理。梳理掌握辖区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生产、销售、设置使用情况,指导生产企业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销售单位办理销售备案手续,依法查处生产未经型号核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及擅自设置、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等违法行为。
五、提升产业服务效能。一是构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绿色通道,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企业、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许可服务。二是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与应用场景单位协同探索推动应用场景规模化落地,打造应用示范标杆,推动应用场景普及。三是当好企业“娘家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销售相关企业调研服务,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贯,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合规指引服务,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六、加强要素资源保障。加强低空无线电频率日常监测,强化无线电台站管理,充分发挥频谱资源基础性作用,以良好的电波秩序护航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引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积极应用无线电通信技术,加快数字化转型,建设智能工厂,提高生产质效。加大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牵引作用,推动产业发展。支持低空装备产业重点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实习实训基地,促进科创成果转化落地。鼓励福州市无人机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企业技术交流、标准协同,拓展应用场景,构建协同创新应用平台。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