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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园区管理机构: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20〕11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永泰县闽清县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22〕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方案(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9〕120号)要求,现将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6家工业园区对应的14个管委会(服务中心),分别为: 

二、补助标准 
由福州市财政对园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配套、生活配套、标准厂房等建设新增贷款利息部分给予50%的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 
贴息仅针对园区开发公司获得的各家银行贷款项目,非银行贷款项目不在补贴之列。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一个园区一张表);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银行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2022年度申报项目贷款基数证明材料; 
6.银行出具的2023年度申报项目贷款放款证明材料; 
7.园区开发公司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8.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资金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出申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所在地工信局、财政局审核。同时登陆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上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此次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2.园区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明确提出审核意见,于2024年4月1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并完成惠企系统要求的申报工作。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报材料装订一律采取胶装形式,并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传真、申报时间等。 
2.申报纸质文件为一式叁份,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3.申报单位应信用良好,无涉黑不良记录,未列入信用黑名单。 
4.资金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福州工信网站查询下载。 

附件:

1.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