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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智能化改造-智能终端生产企业智能化改造补助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支持方向:

笔电、手机等智能终端及相关配套产业生产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开展机器换人等智能化改造。

申报条件:

(1)项目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减少人工数不低于20人;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改造完成到2020年12月31日,手机整机制造企业还需满足人均产量达到智能机5台/人/小时,功能机达到10台/人/小时)。

(2)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

(3)申报企业必须提交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三年内的智能化改造方案,申报项目从2018年5月开始计算(含融资租赁贴息项目)。

(4)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重庆市级重点项目企业优先支持。

补助标准:

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智能化改造,2018年5月以来按不超过设备投资金额(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的7.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2018年5月以来按不超过融资租赁设备(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购置本金的7%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

申请材料

需提供企业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三年内的智能化改造方案;申报项目需填写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系统和智能化改造项目登记系统(程序见附件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第六条);项目投资清单、票据、设备及服务采购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清单和票据;人工减少、产品质量提升等效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