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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第二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渝府发〔2018〕15号),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现公开申报2020年第二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重庆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企业。
(二)项目工期。申报项目为2018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三)项目地点。重庆市内。
(四)项目投资包括网络、平台、安全相关软硬件,系统集成、云平台服务、研发投入等费用,研发投入以符合财税规定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为准。
(五)其它。已入选渝经信智能〔2018〕60号、渝经信发〔2019〕39号、渝经信智能〔2020〕17号等文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试点示范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
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企业节点的相关平台系统及配套设施,并接入重庆顶级节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具体试点示范要求见附件1。
(二)内网改造升级。
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应用新型网络技术、智能网关、边缘计算等进行内网改造升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等自建云平台,实现企业数字化运营、上下游网络化协同、规模化个性定制、产品(设备)远程运维或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模式。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
(四)工业APP。
工业互联网企业、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针对工业领域应用需求,开发部署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工业APP。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
(五)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
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放实验室、测试床、安全态势感知、研发中心(研究院)、智能超算中心、数据中心、实训基地、展示体验中心等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六)产业集群(区域)试点示范。
工业互联网企业联合重庆市区县或园区、企业等共同建设产业集群(区域)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基地(平台),以工业互联网赋能产业集群(区域)整体发展。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具体试点示范要求见附件1。
(七)安全防护。
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建设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等相关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
(八)服务型制造。
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基于自身优势,建设工业设计服务、共享制造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在线支持(信息增值)服务、工业电商服务等“制造+服务”新模式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