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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开展2020年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有关接券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创新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兑现主体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接收创新券并完成约定服务的接券机构。
二、申请兑现券种
接券机构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18〕9号)接收且属于有效期内使用的下列创新券:
(一)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
(二)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创新券。
(三)挂牌企业培育创新券。
三、受理时间
2020年6月1日9时至7月31日18时
四、兑现程序
(一)提交申请。接券机构登录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进入“卖家中心—交易管理—创新券兑现”栏目;点击“新增兑现”按钮,勾选需要兑现的订单;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后,下载打印《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章送达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206室)。
(二)兑现确认。第三方机构抽查并提出核对意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确定拟兑现创新券的单位名单和金额,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集中支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按照规定拨付资金。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兑现创新券执行《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18〕9号)的规定。
(二)接券机构应当在服务结束后上传科技服务合同及研究开发成果、检验检测报告、科技咨询报告、挂牌上市确认函等服务结果佐证材料,经买家在线确认,方可进入兑现申请环节;如拟申请兑现的订单缺少相应附件,接券机构则须在“创新券兑现”栏目补充上传。
(三)请接券机构严格按照受理时间节点在线进行科技创新券兑现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创新券兑现。
(四)接券机构要核实店铺的银行开户信息,保证准确无误,以避免兑现拨款时出现异常。
(五)对弄虚作假利用创新券骗取财政资金的,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的接券资格和相关企业享受创新券政策的资格。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