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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数据调查周期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参加统计单位
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三、填报时间
众创空间:即日起-12月27日
孵化器:2020年1月1日-1月31日
四、填报方式及内容
1、孵化器、众创空间填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 "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填报。
2、孵化器、众创空间年报经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带火炬水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统计报表"和"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表",由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报表封面至平台。今年起不需要再上交纸质件。
3、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由"个人/企业"入口登录,用户名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后10位。在火炬中心其他业务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等)办理过业务的在孵企业,可使用现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4、同一企业只能由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录入,若该企业同时被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录入,由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协助核实解决。
五、填报要求
(一)首次参加火炬统计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分发账号。
(二)各孵化器、众创空间,务必按《国家统计法》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保质保量的填报统计数据。
(三)如果填报单位既是孵化器,又建有众创空间的,务必分别报送。
(四)火炬统计工作将作为申报(报备)和推荐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我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估体系,请各单位务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