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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

发布时间:2021-05-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区商务委《关于印发巴南区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南商务发〔2021〕45号)精神,推动我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现将巴南区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项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完毕的服务贸易发展促进项目给予支持。
二、支持内容
1.支持企业参加服务贸易促进活动。对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境外服务贸易展或国内省、部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的企业,参展费用给予一定扶持。
2.支持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对平台在2020年度的场地租金、水电费、设备维修费、专利或软件许可使用费、系统完善升级费给予一定扶持。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在巴南区,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单位须为市商务委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企业应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重点领域具有较强行业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且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技术进出口等统计制度要求注册商务部业务统计平台,及时、全面、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单位或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按不同项目申报材料列明的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参加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项目的申报材料
1. 巴南区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4. 主办方邀请函或参展通知复印件;
5. 参展合同;
6. 参展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不是通过申报企业银行账户付款的不予支持;
7. 参加活动期间工作照片(用A4纸打印);
8.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的申报材料
1. 巴南区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4. 平台运营资金书面申请报告(含平台运营、效果及费用支出情况);
5. 平台服务企业数量的证明材料;
6. 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括费用支出明细表,相关费用支付合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商务委1322室,逾期不再受理。
资金使用原则
(一)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原则上采用一种方式给予支持。
(二)如企业申报资金超出当年专项资金总额,则按比例缩减,采取事后补助方式,优先支持贡献较大的企业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