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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重庆市南川区国家或市级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按照《南川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9〕27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0年度国家或市级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3日—5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获得2020年度国家、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2020年度获得国家或市级科学技术奖;
(三)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0年度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四、奖励标准
(一)对获得国家、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获奖金额20%的奖励;
(二)对获得国家、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其他完成单位,给予获奖金额5%的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报表》;
(二)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获奖文件、证书复印件等;
(三)营业执照(副本)或主体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申报时间节点,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申报材料相关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