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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

发布时间:2021-04-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商标项目
(一)申报对象:本辖区内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2020年度获得商标授权及奖励的。
(二)申报标准:企业申请注册商标获得授权的,申报奖励0.08万元/件(同一企业申报不超过10件);地理标志商标获得授权的,申报奖励15万元/件;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奖励50万元/件(地理标志和中国驰名商标两项均获得的按最高额奖励,获市财政奖励的,区财政不再重复奖励);企业申请涉外商标获得授权的,奖励0.4万元/件(同一企业申报不超过10件)。
三、资金拨付
(一)申报对象: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在本辖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具有本区户籍的自然人。
(二)申报标准:
1、2020年度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申报1万元资助。
2、2020年度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专利权的,申报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专利权的,申报资助1万元/件。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通过PCT申请的,只能享受一次专利资助。
3、国内发明专利,按2020年度实际缴纳的年费申报等额补贴(需提交年费缴纳收据)。
4、2020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项目申报10万元奖励(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
5、2020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的项目申报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
6、2020年度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申报资助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
7、2020年度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申报资助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只享受一次奖励。
四、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一)申报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2019年度取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标准:
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三)申报材料:
1、巴南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
3、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