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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江津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要求
(一)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市农产品、企业出口额,以及科技创新研发、品牌建设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需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并加盖鲜章)
(五)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0年度纳税额及涉税信用证明材料;(企业联系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告知书,内容应明确:2020年该企业有无税收违法行为、该企业在所属期2020年的入库税金为XX万元)
(六)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带动贫困人员就业、社保证明材料;(企业自行联系社保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收购本市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与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复印件,收购本市农产品发票、转款凭证复印件(在商贸公司采购的还需提供原料基地来源的相关证明);在本市辖区内自建或与农户联建原料基地的相关合同和农产品加工入库单等);
(八)经区人民政府或分管领导确认的市(区、县)级涉农保供农产品加工企业证明材料;(涉农保供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委提供。)
(九)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信用状况查询材料;(企业联系市场监管局出具)
(十)企业出口额、科技研发、品牌创建、展示展销、市级加工示范企业等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展示展销只含市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展会) 
(十一)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
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每项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按材料目录顺序编制装订成册,确保资料规范完整、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申报时间
于2021年4月25日18:00前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