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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江津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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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江津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津府办发〔2021〕33号)和《江津区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津经信委发〔2020〕14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江津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津区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江津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三)有专门的研发场地,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原则上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四)有一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原则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万元;
(五)有一定的研发人员,原则上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六)企业技术中心有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业化技术支撑、试验等技术服务的能力;
(七)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名单。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