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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荣昌区申报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七条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荣昌区2020年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七条政策申报开始啦!申报时间截至3月31日。该政策是荣昌区2019年发布,主要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技术创新等项目。
注:政策中第十四条“支持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因政策调整,本次不予申报。
十七条具体政策如下: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 “税收贡献奖”。
当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总额2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期内除外),按照新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所得不超过30%给予奖励,当年单户企业最高50万元。
2. “成长壮大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以统计数据为准)增速超过20%、税收增长10%以上,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产值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产值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产值20亿元以上的企业,每户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 “培优育强奖”。
首次获得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独立入选重庆市“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工业企业、成长型工业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4. 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化能力。
对经国家、市级、区级认定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以上认定为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企业的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基准利率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50%给予贴息补助,单户最高50万元。
5. 支持企业智能改造。
支持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开展“机器换人”和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实施技改扩能,提升生产过程自动化、装备智能化,推进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项目投资(含设备、软件)在100万元以上,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企业补助(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期内除外),单户企业最高50万元。
6.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对获得国家、市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化“双创”服务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和系统解决方案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对使用公有云资源及云化软件的工业企业,按照不超过当年投入的20%给予企业补助,单户企业当年最高5万元。对工业企业购买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的咨询、培训服务,且事前经区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服务费的1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当年最高20万元。对通过互联网开设旗舰店且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补助,多平台开设旗舰店的只补助一次。
(三)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
7.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能力。
首次获得国家、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重庆市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类别不同层级平台同年认定的,按最高层级奖励。
8.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工业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按照不超过其获得市级研发投入补助额度的50%给予配套。单户企业当年最高30万元。
9. 支持品牌宣传推广。
对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在市级以上电视媒体、报纸、户外广告宣传,按照不超过广告费投入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当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经区工业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工业企业或区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按照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当年单户企业最高10万元、个人最高5万元。
(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0. 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对新取得保密资质、承接单位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国军标体系认证的单位,给予每个资质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军民融合企业编制的民用标准升格为国家军用标准的,按照每项标准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立项且通过验收(鉴定)并实现产业化的军品研发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技术开发费的30%给予企业补助,单户企业最高50万元。
11. 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对纳入国家、市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经认定的国家、市级绿色工厂(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企业参照《重庆市重点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广目录》《重庆市工业节水技术推广目录》《重庆市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等目录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按照设备投资给予不超过10%补助,单户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12. 支持传统产业实施精品制造。
鼓励规模以上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工业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对已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新产品,产品首次上市当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当年单户企业最高50万元。对已进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采购供应体系,且年度订单交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的比例给予奖励,当年单户企业最高50万元。
13.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等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国家、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 支持采购中小企业产品。
区内龙头企业采购本地中小微企业(关联企业除外)配套产品年累计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年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补助,单户最高50万元。
15. 支持人才培养。
每年组织区属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总及以上,下同)参加专题培训,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知名大学培训,按照不超过学习培训费的50%给予补助,当年单户最高10万元。当年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按不超过100%比例奖励给个人。鼓励区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参加高层次的专业学习培训,按照不超过培训费的50%给予补助,当年区级、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师每人最高2万元、5万元。鼓励企业与院校通过共建实训基地、二级学院,新开设特色专业等方式开展合作,对项目建设地在荣昌区内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对企业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新增就业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以缴纳社保为依据)的,按照不超过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16. 支持企业管理精益化。
积极推进精益化管理试点,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对经区工业主管部门确定并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精益化管理试点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7.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公共服务平台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区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内工业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融资等优质服务,按当年服务支出费用给予不超过10%补助,单户当年最高20万元。

支持范围及条件
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等项目。垄断性能源企业除外。
主体条件:在荣昌区内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保护事故,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工业企业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报资料
1. 荣昌区工业扶持政策申报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若不使用开户基本账户的,请提供企业打款账户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文书式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及汇总表(附件2)。
3.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所在地、生产规模,当年及上年生产经营情况、销售市场情况等)。
4. 企业提供申报项目对应的申报资料:对获得相关认定奖励补助类项目,企业须提供相应认定文件复印件;对支出类项目须提供项目对应的合同、发票及相应付款凭证;申报政策第4条“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化能力”、第5条“支持企业智能改造”项目,企业须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并提供认定信息表。
5. 申报项目未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及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6. 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
1. 单户企业或个人当年申报上述政策不得超过三条。企业当年获得的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税收对区级的贡献。
2. 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年度兑现,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
3. 本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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