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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强区级科研目管理,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巴南科局发〔2020〕1号)文件精神,区科技局将对到期应结题的区级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以前经区科技局下达立项通知,对照《重庆市巴南区科研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已到项目任务书完成期限,但还未进行结题验收的所有区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采取审核验收和评审验收方式开展。
小额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后报区科技局审查备案。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由承担单位将结题验收资料交区科技局组织评审验收。
暂时无法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研究工作和问题认真总结,并写出项目延期或终止情况说明,报区科技局备案。
三、结题时间
已逾期未结题项目务必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结题验收。其他立项项目按项目任务书计划完成时间按期开展结题验收。
四、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区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认真梳理科研项目立项情况,制定结题验收方案,精心组织结题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二)逾期不办理结题验收手续,也不申请延期或终止的项目,区科技局将对其按项目终止处理,同时对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科研信用记录,将该项目的承担单位列入区级科研项目申报黑名单。
(三)2019年和2020年的项目,在按照项目申报书制定的时间做好结题工作后,区科技局再按程序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四)项目单位在向区科技局提交审查备案的项目结题验收资料应包括:巴南区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证书、项目结题自评估报告(含经费决算表)、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定检测报告、用户意见、应用证明、第三方验证证明、经费决算证明、项目技术成果、项目实用成果等)。
附件:1.巴南区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证书
      2.2017年-2020年未结题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