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重庆市资助项目 > 重庆市各区资助项目 >

2020年度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12-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川市监发〔2020〕68号,见附件1),现就申报2020年度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规定,且知识产权来源于重庆市永川区内真实的科技研发活动;申请资助的权利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且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二、资助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奖励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获得的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重庆市评审通过的专利导航项目,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利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的马德里商标、单一国际商标、地理标志、驰名商标。

(二)资助奖励标准:《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永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2)、《重庆市永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3)、《重庆市永川区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4)和《永川区注册商标申请资助奖励明细表》(附件5);

(二)《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一)各镇街、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

(二)申请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应与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中填报的收款账户信息一致;因收款账户信息有误致使银行退款的,将不再安排统一拨付,责任自负;

(三)申请人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利资助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资助资金,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