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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铜梁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搭建农业科技研究、示范、推广、培训和产业研发的平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助推我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铜梁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管理办法》(铜科委【2017】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铜梁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铜梁辖区内开展农、林、牧、渔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企业,依托单位应当是在我区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有明确的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包括创新型农业企业、农技协会、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的专业合作社、农技服务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具有建设专家大院的足够资金和基础条件;所属产业为我区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或培育的新兴产业,并有一定规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专家大院应有能够基本满足专家工作和生活的硬件设施,包括3-5个专家起居室、2-3个专家办公室以及1个实验室、资料阅览室、培训室(≥50㎡)、会议室、网络信息室、成果展示室、专家公示栏、宣传长廊。
(三)具有完善的软件条件。专家大院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完善可行,大院与专家之间利益分配机制明晰,坚持“基地+大院+专家+农户”的发展和服务模式,能服务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发展规划主要包括产业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完成时间和推进工作的可行措施等。
(四)聘请科技特派员组成专家团队。应有来自涉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3至5名科技特派员组成的专家团队。首席专家应当是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应具有推动产业发展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投入专家大院工作的时间保证;选聘专家可以根据工作业绩和阶段性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围绕当地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进行科技开发,研究水平属市内领先,开发的产品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且专家大院全面建成并运行良好。
三、资助强度
每个新认定区级专家大院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铜梁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表》(附件1)及其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二)初审。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正式受理。
(三)核查。区科技局对获得受理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检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四)评审。区科技局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核查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五)研究。区科技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拟认定名单。
(六)公示。区科技局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认定。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行文认定,并授予“铜梁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牌匾。
五、申报时间
11月7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