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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派驻单位、直属公司,各入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9〕28号)、万州区发展改革委《万州区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万州发改投〔2018〕64号)要求,经管委会2020年第21次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为深入践行“一心六型”两化路径,做大做强经开区智能循环型工业,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重点围绕税收贡献、智能制造、科技创新、降本增效、知识产权、校企合作等六个方面,支持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奖励、研发机构建设补助、新产品产业化补助、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校企合作等15个方向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扶持。对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应先向上争取,获得扶持额度低于区级标准的,予以补足(上级明文规定可重复享受的除外)。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同时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经开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

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受理。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含各方向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附件1中指定的联系单位及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万州经开区经发局会同经开区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的审核,并按程序报请管委会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兑付资金。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