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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开展2020年度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

发布时间:2020-10-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万州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9〕28号)、区发展改革委《万州区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万州发改投〔2018〕64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0年度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重点围绕财力贡献、智能制造、技术创新、降本增效等四个方面,支持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奖励、研发机构建设补助、新产品产业化补助等11个方向的项目。
    具体支持方向及标准详见附件《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2020年申报指南》。
二、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扶持。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获得扶持额度低于区级标准的,予以补足(上级明文规定可重复享受的除外)。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同时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
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2020年申报指南》。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受理。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含各方向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申报指南》中指定的联系单位及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发局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审核,并按相关程序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