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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江北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基本条件
1.在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及其配套的工业研发、设计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方向
(一)入规升级奖励
1.申报条件:2020年销售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为准)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于2020年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 1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4)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升规证明。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2020年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增长速度 5 个百分点及以上且区级税收未出现负增长的企业。
2.补助标准:按照当年发生的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 50%,且单户大型、中小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标准)分别不超过 100 万元/年、50 万元/年。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4)贷款合同复印件;(5)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6)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研发机构建设奖励
支持方向一: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1.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为国家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2.补助标准:对认定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支持方向二:企业技术中心
1.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为国家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补助标准:对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支持方向三: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1.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为市级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2.补助标准:对认定为市级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三)智能化改造奖励
1.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2.补助标准: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四)工业设计发展奖励
支持方向一:工业设计中心
1.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为国家或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补助标准:对认定为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支持方向二:工业设计获奖奖励
1.申报条件:2020年获得国际工业设计“红点奖”、IF 奖以及国内“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2.补助标准:对2020年获得国际工业设计“红点奖”、IF 奖以及国内“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获奖证明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五)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
1.申报条件:2020年首次达到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
2.补助标准:对首次达到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1)《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相关认定文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2021年12月3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规范的项目申报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1523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区经济信息委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项目审批。对审查通过的企业,区经济信息委召开办公会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
(四)网上公示。项目资金方案确定后,由项目办公室将拟支持项目在“重庆市江北区经济信息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计划下达。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济信息委下达资金计划。
(六)资金拨付。根据资金计划,区经济信息委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