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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开展2021年长寿区科技成果认定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快我区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促进我区科技成果快速增长,按照科技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重庆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05〕37号)要求,开展2021年我区科技成果认定登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软科学成果等(详见附件1)。
二、登记流程
1.“下载”—在国科网或市科技局网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
2.“安装”—完成单位首次登录,第一步:完成单位-注册;第二步,进入数据处理-科技成果-新增-填成果名称存储-进入各表单逐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
3.“打印”—在数据处理下方点打印登记表-点打印。(2份);
4.“导出”—进入数据导出,第一步,选择保存驱动盘及目录;第二步点导出范围;第三步点导出。生成电子的数据文档格式:cgsbqy.zip;
5.“上报”上报途径区科技局。
三、认定材料
1.完成单位需提供3份登记表、成果评价证明材料2份及电子文档;
2.符合条件的高价值科技成果由我局统一推荐上报市科技局进行认定。
四、注意事项
1.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为必填项,不得漏填。
2.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等须如实填写,如确定没有可以不用填写。(详见附件2《2021年科技成果登记培训材料》)
3.作为国家评价认定且登记的科技成果,优先享受申请国家各级部门和行业的政策扶持资金,享有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市、区级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参加国家、市、区级组织的科技重大成果对接活动。
4.科技成果认定登记后将颁发《重庆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并给予政策资助,详见《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长寿府发〔2021〕6号)。

5.时间节点: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1:科技成果登记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及登记流程/uploads/allimg/211012/1-211012100AM27.doc
2:2021年科技成果登记培训材料/uploads/allimg/211012/1-211012100F3Y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