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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开展202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落实优惠政策,促进我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经信发〔2021〕5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1月5日前完成纸质资料报送,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二、申报事项所属时间段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申报事项所属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申报事项所属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余申报事项所属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镇街、组团、有关部门审查并签属意见后报送到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接件中心(重庆市合川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024号或行政服务大厅B区3楼34号窗口)。
、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宣传到辖区内每个企业,以免影响企业申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同一法人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同一项目不重复
享受财政补助(奖励类除外)。
(三)申报当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合川)失信“黑名单”。
(四)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申报项目”,需填写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系统和智能化改造项目登记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4。
2.企业申报“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须为2020年通过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3.创新平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支持标准参照《2019年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合川经信发〔2019〕16号),对成功创建为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