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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招才引智类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发挥大西安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和支持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入驻西安,与各高校院所联合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子基金,实现“一校一基金”“一所一基金”加快形成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群,精准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创业投资钟子期、初创期硬科技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并给予10-30%的投资损失风险补偿。【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条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9号)2018年12月2日印发】
对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在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户并租用办公用房的,按每人20平方米的标准,前3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后2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对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在自创区落户并购买办公用房的,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每家机构累计最高补贴500万元(对企业的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聚集创投机构和创投人才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8〕37号)2018年9月3日印发】
对新成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根据投资规模、产业特色、企业集群数量、区域就业人数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支持。【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发展硬科技产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9号)2017年11月4日印发】
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各类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对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每引进落户一名各类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根据其年营业收入实际,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发展硬科技产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9号)2017年11月4日印发】
建立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参与双创的D类人才,根据项目规模给予每人一次性2一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来源: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字〔2017〕47号)2017年5月4日印发】
设立引才“西安伯乐奖”,对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每引进落户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共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人才中介机构引进D类人才按每名给予1000元奖励。企业引进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来源: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字〔2017〕47号)2017年5月4日印发】
提供优质生活服务“绿卡通。对A、B、C、D类人才,实行优质生活服务“绿卡通”制度,在医疗、子女就学、落户等方面实现”一卡在手、处处绿灯“。多渠道为创新创业人才营造宜居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环境和配套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社保和医疗保障,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为准。建立高层次人才诉求宜通市领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中的问题。【来源: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字〔2017〕47号)2017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