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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经开区组织开展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要求,现开展组织相关企业申报经开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示范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西安经开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围绕做大做强商用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特色产业集群,依托龙头企业带动,打造特色产业孵化基地,加速“两链”融合。
推进建设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为创新引领、中小科技企业协同创新为支撑的创新生态,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结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实施周期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1.围绕汽车电子、智能网联、车联网、智能制造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制造,支持建设商用汽车零部件产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平台;
2.围绕稀有金属、超导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粉末材料、风电及其工程应用等方向,支持建设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平台。
四、申报要求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无税收相关违法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除此之外,申请单位至少满足以下不少于4项标准:
(二)现有产业链协同创新配套企业不少于10家;
(三)有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资源共享平台;
(四)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平台不少于1个;
(六)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不少于1个;
(七)获得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等称号不少于1个;
(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标准)不少于3个;
(九)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5%;
(十)企业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五、报送方式
请区内企业于2021年2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详见附件)报送至经开区管委会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