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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新城关于鼓励第三方招商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鼓励相关机构和个人参与空港新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通过提供有效信息、协助对接企业、推介投资环境、促成项目落地等形式,推动空港新城招商引资工作的各类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会、协会、产业联盟、咨询公司、顾问机构等)和个人。
(一)第三方招商引进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空港新城临空产业定位;
2、项目资金为来自西咸新区以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
3、投资主体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空港新城。
(二)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1、所引进的项目为基础设施或住宅类房地产项目;
2、空港新城管委会及所属国有企业干部员工从事第三方招商活动的;
3、第三方机构及个人自身参与项目投资、建设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信息提供奖励补贴(填写:附表一,需提供项目投资合同,招商部门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信息提供者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1、对于向空港新城提供企业投资信息,并且最终成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个人或机构,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3万元奖励。
条件:
(1)项目合同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外资项目)或1亿元人民币(内资项目)及以上。
(2)信息提供者须经项目投资方和空港新城招商部门认定;
(3)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信息提供者;
(4)项目投资方应为首次到空港新城投资。
(二)申报企业对接奖励补贴(填写:附表二,需提供活动委托材料、现场照片等)
2、对于受空港新城委托,筛选、邀约、组织一定数量的相关企业赴空港新城考察、对接的,视考察对接成果,给予活动组织方2—8万元奖励。
条件:
(1)组织方须受空港新城书面委托,所选择的企业须符合空港新城提出的数量、实力、行业等要求。
(2)组织方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三)申报企业专题推介奖励补贴(填写:附表三,需提供委托协议、会议相关资料、签到表、现场照片等)
3、对于受空港新城委托,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有关区域策划举办专题推介会,组织邀请行业内知名企业参会的,视推介会参会企业规模、质量情况,给予活动组织方5—10万元奖励。
条件:
(1)组织方须受空港新城书面委托,根据空港新城要求进行推介会策划及实施;
(2)组织方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四)申报企业项目落地奖励补贴(填写:附表一, 需提供委托协议,项目投资合同,招商部门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信息提供者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对于受空港新城委托,招引项目落地的,按照项目投资额、带动性等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具体额度以委托协议或双方约定为准。
条件:
(1)奖励对象为受空港新城书面委托,全程参与项目引进的机构或个人;
(2)项目合同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外资项目)或1亿元人民币(内资项目)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1、空港新城关于鼓励第三方招商奖补类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缴税证明复印件;
3、2019年企业审计报告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4、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附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或证明材料(包括照片、合同、备案、批复文件等)。
四、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30日,过期将不予受理,请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集中至政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21号),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