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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咸新区鼓励支持云端(虚拟)自贸产业平台及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
1.对平台企业招引入区企业数量的奖补政策
平台企业年度招引入区企业数量达到500家(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度达到1000家(含),一次性奖励40万元;年度达到2000家(含),一次性奖励80万元;年度超过2000家以上,超出部分按照每家1500元的标准给予平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平台企业招引入区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的奖补政策
通过平台注册且实际运营的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含)时,按照每家2000元的标准给予平台企业奖励。
3.对平台企业招引入区企业财政贡献奖励的奖补政策
对于由平台企业招引入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经新区认定且符合新区重点支持产业方向的,依据年度对新区的财政贡献额(限于增值税和所得税),按照不低于西安市开发区的水平分3年给予奖励。
4.对试点平台或可复制推广的奖补政策
平台企业被评为国家级试点项目的,或形成创新案例被省级以上认可并复制推广的,经新区认定,按照10至20万元标准给予平台企业一次性奖励。
5.对新引进或培育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奖补政策
对从新区外新引进或培育成长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并实际运营的,给予平台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6.对于平台企业招引中介服务机构入区的奖补政策
对于平台企业招引的全球知名、国内顶尖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入区设立分支机构,经新区认定的,按照每家10至50万元的标准给予平台企业招商奖励。
二、申报资料要求
(一)基础性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2.平台企业开户许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其他资料
1.西咸新区平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审核)表(申请政策条款1、2、3需提供)
2.西咸新区平台企业企业奖补申报表(申请政策条款4、5、6需提供)
3.申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申请政策条款4、5、6需提供)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政策条款4、5、6需提供)
三、申报主体要求
新区平台经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西咸新区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