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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市“西安友谊奖”“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申报

发布时间:2020-06-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褒奖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促进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国际合作交流和大西安国际化进程,根据工作安排启动2020年“西安友谊奖”和“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应聘或聘请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管理人才(港澳台地区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在解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经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出版、体育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以及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的。
(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五)在华期间,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没有不当言论和不良行为的。
(六)曾获中国政府“友谊奖”“三秦友谊奖”和“西安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奖励;曾获“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的外国专家可继续申报“西安友谊奖”。
三、评选材料
(一)《“西安友谊奖”“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申报表》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附电子文档)。
(二)材料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重点反映外国专家在西安地区所作出的贡献,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为保证材料翔实,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做出补充材料说明;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
(四)“西安友谊奖”“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是我市给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请各单位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与我局沟通,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不宜公开宣传的申报材料,请另行送达。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填写《“西安友谊奖”“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申报表》。
(二)企业推荐参评的外国专家须经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参评的外国专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拟奖励人选,向社会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候选外籍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名,重点引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六、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