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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机构资助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按照《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依据《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市字〔2017〕47号)和《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兑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17〕101号),现就“科技创新计划创新环境建设工程类别的技术转移转化资助项目”的申报事宜明确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境外技术转移机构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以下简称“资助I”)
2.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科研机构。(以下简称“资助II”)
二、资助条件
(一)资助I
1.境外技术转移机构应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有合作协议。
2.境外机构应在西安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机构,独立法人的注册日期截止通知发布之日起应满一年以上。
(二)资助II
1.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或科研机构应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伙伴关系,签订有合作协议;
2.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应在西安设立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且注册日期截止通知发布之日起应满两年以上;
3.国内高校应符合“双一流”标准,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研函〔2017〕2号文件认定为准。
三、申报材料
同时满足“资助I”和“资助II”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一)资助I
1.2018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机构资助申报书(资助I);
2.境外技术转移机构介绍(从机构背景、业务开展、特色模式、经典案例四个部分阐述,不少于3000字)
3.申报资助的技术转移机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报资助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交易额确认登记表(没有满足条件的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此项可以空缺);
5.申报资助的技术转移机构管理规定和运行规范;
6.佐证材料。
(二)资助II
(1)2018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机构资助申报书(资助II); 
(2)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的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情况介绍(从高校/科研机构背景、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技术转移工作的模式特点、技术专转移工作成效、经典案例等部分阐述,不少于3000字)
(3)申报资助的技术转移机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报资助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确认登记表(没有满足条件的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此项可以空缺);
(5)申报资助的技术转移机构管理规定和运行规范;
(6)佐证材料。
四、材料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好后报送至受理地点,装订要求见申报书说明,同时请将电子文档(所有文件,含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xastcgc@163.com,邮件主题为“2018年度技术转移机构资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