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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西安市创新能力强基计划
1.重大科学装置和基础设施引导项目
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西安,不断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为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申报条件:项目选题来源应已列入国家相关部委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培育项目或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大专项。
2.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项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进行奖励补助。
3.医学研究项目
围绕提高疾病诊疗技术和促进市民健康水平,支持市级重点学科、优势专科一线科研人员开展疾病防治和医学技术研究;支持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学科提升研究能力、开展重点应用研究,加快医学研究成果向应用转化。
支持方向: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学科能力建设项目2类。
(1)一般研究项目:支持开展各类多发病、常见病临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针对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病领域开展诊断技术、临床药物技术攻关;开展地方病、流行性疾病、慢性疾病、心理健康等公共卫生技术研究。
(2)学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学科,开展重点应用研究项目,提升临床研究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申报主体:三级甲等医院、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条件:
(1)一般研究项目:有前期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研发团队与设备等基础条件,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有充分的可行性安全性论证、安全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应提交本院医学伦理审批证明;执行期内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内容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学科能力建设项目:在我市医学研究领域有一定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学科,具备较好的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团队结构合理,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在建设期内,单位投入该学科能力建设资金不低于50万元,引进、开发新技术,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1—2项,学科技术创新有所提高,诊疗水平有较大提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3)限项申报说明:学科能力建设项目,仅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1项;一般研究项目,综合医疗卫生机构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不超过8项,其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牵头项目不少于50%。
支持方式:前资助,采用“包干制”实施。
执行期限:一般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学科能力建设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前期研究的相关证明、自筹资金承诺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4.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申报单位结合西安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加强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试验,推动农业技术进步。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现代种业、特色果业、生态畜牧业、高效设施农业、特色扶贫产业、智慧农业等领域,支持高效优质新品种、环保高效肥料、新型生物制剂、节能低耗智能化农机装备等绿色投入品研发;支持耕地质量提升与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畜禽安全生产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绿色生产技术研发;支持农产品智能化精深加工技术、猕猴桃商品化处理和保鲜物流关键技术、绿色农产品质量监测控制技术等绿色产后增值技术研发。
重点支持培育高产抗逆节水、适宜全程机械化作业的粮食新品种;支持良种良法、农机农艺和粮食机械等技术研究和推广,支持生物技术、数字农业等新兴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安全、高效、无污染的微生物、植物提取物饲料产品研发。
申报主体:农业企业、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高校院所(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应与西安区域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合作基础并签订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相关合作协议;项目研究团队人员层次合理;申报项目要求具备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限报10项,其他省部属高校院所限报6项。对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3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其他佐证材料:自筹资金承诺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合作协议等。
5.人工智能技术攻关项目
面向重大需求和应用场景,围绕人工智能基础前沿、高技术产品,突破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促进形成自主可控、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
支持方向:聚焦人工智能芯片、智能语音、智能视觉、智能感知处理、智能交互与理解、基础软硬件、人工智能安全、工业互联网等领域。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申报条件:课题目标应瞄准制约我国、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进行突破。鼓励企业和高校组成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调动社会资源开展集中研发。企业应以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注重研发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研究条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研究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关键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支持方式:前资助,采用“包干制”实施。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研究大纲、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6.先进制造业技术攻关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科研人员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支持西安地区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员深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和协同攻关。
申报主体:驻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需同协作企业联合申报,并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项目承担主体。
申报条件:项目必须处于在研阶段,且已与本地先进制造业企业(“6+5+6+1”相关产业领域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协议或合同尚在有效期内;协作企业或申报高校出具书面配套资金承诺函,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一比一。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汇总所有项目后出具一份统一的推荐函。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文件。
7.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西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加强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支持方向:围绕猕猴桃、奶山羊、设施瓜菜、葡萄、樱桃、花卉、中药材等产业,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加强技术协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重点在新品种繁育推广、栽培模式创新、绿色防控、畜禽安全养殖等方面开展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此类项目。
申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从事本领域的生产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及技术成果积累;项目应有明确的示范内容及可考核的示范目标。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与高校院所或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3)经济作物核心示范面积100亩以上,辐射带动500亩以上,建立3个以上示范点;粮食作物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3000亩以上,建立3个以上示范点;畜禽养殖场应为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布点2个以上养殖场。
(4)具备3人以上专家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为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5)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70%。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其他佐证材料:自筹资金承诺书、合作协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协议、上年度财务报表。
8.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在资源环境领域、城市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示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西安地区污染防治、社会综合发展等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污减霾;新能源开发应用与节能减排;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垃圾、土壤等);水资源管理与海绵城市建设;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城市交通与社会综合治理;文物保护与十四运科技支撑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市级各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予以倾斜。
申报主体: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先进,前期已完成主要技术研发,进入应用推广阶段;项目具备示范推广基础条件,有在西安地区的应用合同;申报单位或协作单位能承诺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财务报表、西安地区应用合同、匹配资金承诺书及其它附件。
9.电子设计自动化(EDA)技术及应用集成示范项目
支持方向:面向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的基础理论、共性技术开展研究;支持EDA工具的国产化,攻克相应核心关键技术;优化现有主流EDA设计流程或方法,明显提升设计效率;与国产EDA软件开发商合作或者配合完成技术研发或应用;支持建立基于国产EDA软件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推广;建立服务区域产业的EDA平台,降低芯片设计门槛和风险;推动国产EDA软件在高校、科研院和企业的使用率。
10.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产品创新,扎实推进西安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形成技术应用解决方案,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加快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文化旅游、交通、健康医疗、先进制造、商贸物流、教育体育、智慧社会、政务等方面的集成和创新示范应用,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和市民感知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企业。
申报条件:项目须为在建项目,在申报前已有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基础和成功示范案例,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投资规模大和项目示范性强的项目可予以重点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研究大纲、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1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2020年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补贴。
12.瞪羚企业培育奖补项目
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2020年认定的西安市瞪羚企业(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予以一定的奖励补助。
13.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方向:为持续推进校地合作,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在本地企业实现转化与产业化,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围绕西安市“6+5+6+1”产业体系,支持实施一批重大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推荐:本项目必须由西安市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由具体实施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承担。
申报条件:项目属于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且处于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的高新科技成果,其转化及产业化后能迅速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产品具有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等特点,对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项目总投入在一千万元以上,企业需正常运营两年以上。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14.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奖补项目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优先吸纳驻市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对校企、院企合作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成效显著的企业择优予以奖补支持。
支持方向:对来源于驻市高校院所,或校企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支持。
申报主体:注册及税务关系在本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银行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2)申报企业三年内未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奖补。
(3)项目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2020年度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4)转化成果需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业管理和本市环境保护要求。
(5)转化科技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支持。
支持方式: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
奖补标准:按科技研发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15.区域科技创新环境和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管理改革,推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逐步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地位,统筹区域创新要素,提升区县(开发区)创新发展和科技管理服务能力,立足区域科技资源和产业特色,促进区域协调创新发展。项目分为区域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方向和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引领2个方向。
方向一:区域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方向。
申报主体: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申报条件:
(1)区县(开发区)高度重视,科技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健全,科技创新创业相关部门人员配备到位,科技财政经费有预算安排。
(2)提供2021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相关目标任务设置合理科学,且与2020年度相比能够保持良好可持续发展态势,并以此作为经费支持的主要依据。对开展跨区域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活动,打造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品牌活动的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3)能够持续加大科技财政投入,制定经费预算安排计划,提供所申报项目经费来源和详细概算,承诺项目立项后,经费能够专款专用,由项目单位负责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区域创新环境和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承担任务、经费预算安排、项目预期绩效等内容)。
方向二: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引领方向。
申报主体:区县政府、开发区(产业基地)管委会、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
(1)项目要坚持“四个面向”,能够有效支撑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任务,坚持“双轮”驱动,能够融合全域高校院所创新体系与行业核心企业优势,完善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产业创新生态建设。
(2)制定合理科学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项目须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有较好的产业和前期组织实施基础,结合区域特色和优势产业紧密,重点支持建设一到两个有辐射带动和支撑引领的重大项目,有具体的区域空间规划范围,对可以纳入区县(开发区)十四五规划的项目将重点予以优先支持。
(3)项目须有明确量化的绩效预期目标。对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数量、投融资额度及其他科技创新指标等有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目标,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项目执行后,能够形成新的产业板块和产业聚集区,区域科技支撑产业和转型发展更加有力。
(4)区县(开发区)配套资金不少于市本级支持资金。
(5)须建立项目推进管理机制或机构。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3年
申报材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安排、项目预期绩效等内容)。
16.技术市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项目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开展技术服务,依据认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一定奖励。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依据全市上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额总量,给予一定补助资金。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17.研发服务助链资助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围绕我市电子信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6大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对接技术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服务,加快提升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18.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
为加大我市重点行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现以智力促产业,以人才谋创新,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
支持方向:
(1)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围绕“6+5+6+1”产业体系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依托用人单位开展的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应用开发项目,解决我市科技自立自强技术攻关中的“卡脖子”问题。
(2)支持我市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服务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以提升用人单位国际化水平为目标的各类项目。
申报主体:企业(院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海归人才两类:外籍专家指非中国国籍,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或在国外大型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人才;海归人才指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包括访问学者)或在国(境)外取得一定行业成就的人才。
(3)申报项目须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实施,有相应团队配备,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运营能力和成长潜力。包括以下两个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类项目:需由在特定技术领域有较高建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在特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突破,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和学术成果。
社会科学类项目:需由在社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产生相应的文化成果和社会效益。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
(1)必备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复印件,海归人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工作证明和国内有效身份证件)、项目单位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2)选报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著作、专利、荣誉或奖励)和申报单位知识产权证明、环保证明、立项验收证明、奖励证明、用户订单、产品照片等其他参考资料。
19.知名企业、高校研发基地奖补项目
为切实加快“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聚集高端创新要素,发挥驻市科教资源优势,促进科技创新跨区域融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方向:围绕建设“6+5+6+1”现代产业体系,对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建设资产投资总额在7000万元(含,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进行支持。
20.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奖补项目
支持方向:本类计划分为西安市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个方向,按照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择优给予资助。
21.创业孵化载体项目
支持方向:项目分为载体升级奖励补贴;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市级众创空间考核评价绩效奖补3个方向。
22.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为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着力打造硬科技之都,充分激活我市高校资源,吸引校友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和团队参与西安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彰显西安发展“硬科技”城市名片。
支持方向:主要是落实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的工作安排,支持西安全球硬科技大会、“科创西安”、“校友经济+”、省市级科博会、产学研金协同创新对接活动、校企双进、企业家进校园、大型投资路演、高水平专业技术论坛展会、赛事等活动及奖金,以及其他“一事一议”事项。
23.科技金融结合奖补项目
通过联合银行、担保、保险、创投等机构建立“政银保担投”业务联动机制,构建高效融资服务体系,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市科技企业群体快速创新发展。该工程共设“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补助”“科技金融担保业务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科创企业风险投资奖励”和“科技企业天使投资助力”5个方向。
24.软科学研究项目
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点支持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支持方向:重点项目支持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已认定)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创新重点方向,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论证性研究,支持方向为:硬科技技术要素市场建设,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西安市科技创业投资现状与发展,培育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城市交通缓堵保畅对策,深化双链融合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现状调研及创新机制,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和赋能城市发展,“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科技推广能力问题研究,创新创业街区建设与老城区经济协同发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政策研究。
一般项目支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民生、经济、科技等社会发展问题,题目自选,开展对策研究,主要支持智慧城市、安全管理、公共社会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等社会民生课题。
申报主体:重点课题为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依托单位;一般项目为高校、院所和研究机构。
申报条件:详见《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9〕61号)第八条。一般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每个单位限申报6项,其中申报数量为3—5项时,至少1位项目负责人应为40岁以下,申报数量为6项时,至少2位项目负责人为40岁以下。重点项目依据《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方案》(市科发〔2019〕63号)执行。
支持方式:前资助,采用“包干制”实施。
执行期限:8个月。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大纲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
25.农村科技服务奖补项目
依托农业科技创新园、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示范户,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等服务活动。
支持方向:围绕西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建设认定农业科技创新园;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实现贫困村特派员科技服务全覆盖;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等工作。
申报主体:农业科技创新园主体建设单位、农业科技服务委托管理单位。
申报条件:农业科技创新园认定条件按照《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19〕6号)申报;农业科技特派员选聘与农村科技示范户培育,由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组织申报推荐;农业科技服务专项工作实行委托管理。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其他佐证材料: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包括建设实施方案、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支撑创新园建设工作的证明材料;农业科技服务专项提交工作实施方案。
26.科技服务环境建设项目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有关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任务,探索建立以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项目支持机制,稳妥推进以“松绑+激励”为核心的“三评”改革,鼓励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逐步推行“揭榜挂帅”和“包干制”探索实践,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和政府资金市场化配置管理创新,提高科技服务能力水平。
支持方向:支持按照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改革要求,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政策研究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促进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组织人工智能实验、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对接、论坛研讨、国际合作交流;支持依据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对按合同约定进度推进和完成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兑现节点资助资金、项目验收尾款和赛事奖金(国际创业大赛)等;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包括西安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综合体系优化提升),以及出台的政策、签订的协议(备忘录)等,兑现科技创新支持和资助政策;支持为应对疫情、卫生、安全、消防等工作任务,以及各类临时任务和应急事件,组织科技资源参与研究、攻关和力量保障等。
支持方式:该类项目通过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采购网等平台公开发布组织实施。
27.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聚焦国家和我省、我市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需求,以支撑全市科技创新核心任务为目标,依据我市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发挥制度和机制优势,在设定时限内组织开展集成式协同创新、研发、攻关和产业化(成果转移转化)等事项,实施能够发挥“灯塔”式引领作用的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方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开展大科学装置预研;围绕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成国家超算(西安)中心;支持自主可控创新生态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持重大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
受理时间及地点
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将结合工作任务以及各类项目具体情况,分批次组织实施,本次征集项目的受理时限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8月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8月8日。
(农业技术研发项目、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农村科技服务奖补项目、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医学研究项目等5类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到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