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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企业开拓市场奖励

发布时间:2018-11-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奖励标准
对2018年工业企业参加国内知名专业展会,按其实际发生展位费、特装费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的产品展销、供需对接等市级以上开拓市场活动,根据实际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单项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总体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
(三)申报单位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 被纳入行业监管部门黑名单;
4. 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事件、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 在申报截止日前存在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且未修复。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总体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在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有参展、布展等开拓市场的活动。
2、申报单位是参展企业的,须为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申报单位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须为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4、展会主办单位需为市级部门及以上。
三、申报应提交材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函外,申报单位是协会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展会基本情况,组织我市企业参展基本情况,展览效果等方面。
(2)工商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大型会展活动公安部门出具的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4)展会展位分布平面图,以及所组织的参展企业使用情况。
(5)协会布展费用开支情况。
(6)企业开拓市场协会展览类申请表、汇总表。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函外,申报单位是参展企业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展会基本情况,参展产品,所用展位个数或面积,展览效果等方面。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展展位确认书、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
(4)特装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
(5)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参展类申请表、汇总表。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