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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为在武汉依法注册和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支持标准
本次资金申请对2017年、2018年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用于创新能力平台建设中实际到位设备投资金额的30%予以补贴。其中,到位设备包括硬件和软硬件一体的固定资产,不包括纯软件。最后实际投资额以同时满足“签订合同、已开具发票、按发票已付完款、设备安装达可使用状态且以办理验收手续”为确认条件。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原件扫描单独PDF文件)报送。
2、第三方审计。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提出资金安排。我局将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会商市财政局,最终提出资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