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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开展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

发布时间:2020-12-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和《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武科规〔2020〕1号)要求,就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纳入区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调查内容
本次统计调查内容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发展情况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众创空间运行情况。
三、填报时间
众创空间运行情况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发展情况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填报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四、调查实施
(一)在线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
(二)各区级管理员、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已有用户名帐号密码保持不变,在统计系统开启后,各区级管理员可在“年报——数据管理”界面新增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调查帐号。
(三)在孵(毕业)企业由“个人/企业”入口登录,新用户可自行注册或由所在孵化器注册帐号,往年已填报企业、在火炬中心企业业务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等)办理过业务的在孵企业,可使用现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四)调查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在系统中提交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表,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五、组织工作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及时提交统计报表,要求应报尽报,并在系统中对调查单位提交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
武汉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将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统计汇总和实地调研工作。
六、有关要求
市科技局对全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行统计和动态管理,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按照全国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调查有关数据将作为各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考核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