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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23年度第二批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认定(备案):经区级登记并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认定(备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已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单位不再申报。
2、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化转型认定: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专业型孵化器认定条件的市级综合型孵化器,可申报转为专业型孵化器。国家级、省级综合型孵化器亦可申报,通过转型认定后将在市级绩效评价中纳入专业型孵化器管理。
二、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3日。
市级孵化器认定和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化转型认定区级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众创空间备案区级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9日。
三、申报步骤
认定(备案)工作采取线上申报模式,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个人账户(身份证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3年度项目——认定(备案)项目——孵化器认定/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化转型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第二批)”,在线填写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运营机构诚信承诺书(表样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并点击“提交”。
4、区科技部门推荐。区科技部门用单位账号登录,对孵化器市级认定和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化转型认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众创空间市级备案申报信息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技局。同时在系统点击“项目库管理——项目汇总——汇总材料上传”,按照项目类型上传对应的《区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需同时上传Word格式原表和PDF格式盖章扫描件)作为书面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超出申报时限将不予受理。
2、根据《管理办法》,市级众创空间采取备案管理制,各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开展现场考察及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等),市科技局组织抽查复核。各区科技部门要压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众创空间符合市级备案要求。


附件:

1.运营机构诚信承诺书

2.区推荐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