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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申报2021年度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奖励补贴

发布时间:2021-06-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东湖资本特区建设,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19〕15号)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交易所等可以申报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租房补贴等财政支持。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7月4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材料盖章版报送至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及实施细则。
2、奖励类别:落户奖励、房租补贴、备案补贴、募资奖励、投资奖励、金融人才补贴。
3、奖励时间:所申报奖励事项需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支持范围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类金融机构。
2、具体要求: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政策的支持范围,每个具体奖励补贴事项均有具体的支持对象和范围,详见附件要求。
三、申报方式
1、材料形式:企业根据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盖公司章及骑缝章,送交到东湖高新区地方金融工作局。
2、申报期限:申报机构须在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4日期间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3、审核流程: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审计、部门联合核查、公示等环节。

附件: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