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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以赛代评”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1-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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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夏区关于推动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夏党建人才文〔2025〕5号),为做好“以赛代评”支持政策申报相关工作,帮助申请对象更快速、精准地了解申报流程,现发布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对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高教赛道)国家级、省级铜奖或同级别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武汉杯”“英雄杯”等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携获奖项目落户江夏注册企业,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持股占比超30%)全职创业满1年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对象,可认定为汤逊湖E类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的核心专利、期刊等知识产权(有获奖团队成员署名)随项目为落地江夏的公司所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许可使用等。
(二)累计投资额达100万元及以上(包含风险投资基金投入)。
(三)公司主营业务为获奖项目,年经营流水达到50万元。
(四)带动就业3人(含)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上述就业人员在江夏区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五)符合人才认定申报条件,在江夏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对象填写《“汤逊湖人才”认定名额申请表》“汤逊湖人才”认定名额申请表
(二)向区人社局提交获奖证书、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专利证书、期刊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协议、企业年度经营流水、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符合条件佐证材料。
(三)区人社局审核后,向区委党建和人才办报审,经区委党建和人才办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获得认定名额指标。
(四)申请人依据人才认定申报程序,登录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系统线上提交申请,上传《“汤逊湖人才”认定名额申请表》作为证明附件,参与认定审批流程。
一、申报对象
对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高教赛道)国家级、省级铜奖或同级别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武汉杯”“英雄杯”等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携获奖项目落户江夏注册企业,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持股占比超30%)全职创业满1年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对象,可认定为汤逊湖E类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的核心专利、期刊等知识产权(有获奖团队成员署名)随项目为落地江夏的公司所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许可使用等。
(二)累计投资额达100万元及以上(包含风险投资基金投入)。
(三)公司主营业务为获奖项目,年经营流水达到50万元。
(四)带动就业3人(含)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上述就业人员在江夏区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五)符合人才认定申报条件,在江夏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对象填写《“汤逊湖人才”认定名额申请表》“汤逊湖人才”认定名额申请表
(二)向区人社局提交获奖证书、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专利证书、期刊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协议、企业年度经营流水、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符合条件佐证材料。
(三)区人社局审核后,向区委党建和人才办报审,经区委党建和人才办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获得认定名额指标。
(四)申请人依据人才认定申报程序,登录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系统线上提交申请,上传《“汤逊湖人才”认定名额申请表》作为证明附件,参与认定审批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