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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5-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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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硚口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范政策执行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政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强化监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支持对象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硚口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区,且符合国家、省、市及本区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机构。申报单位需承诺5年内不迁离本区,否则退回全部奖补资金。
第三章支持条件和奖补标准
第四条“普惠算力券”和“特惠算力券”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领条件、使用规则和申报材料:
1.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是在本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
企业规模应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小微企业标准;
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本区企业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证明。
2.支持标准:
普惠算力券:每年发放150份,单张额度2万元,按算力服务费的50%直接抵扣,单家企业每年最多领10份,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特惠算力券:
①10份,单张额度10万元,补贴算力支出的50%,要求上年度算力支出≥5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多领2份,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②5份,单张额度20万元,补贴算力支出的50%,要求上年度算力支出≥1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多领1份,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3.申领条件:
算力服务需用于人工智能研发、模型训练、数据分析等核心业务;
申领企业使用的算力服务须由本区认定的、已纳入武汉市算力资源池的区内算力服务机构提供,具体机构名单由区经科局每年发布并动态更新。
4.使用规则:
普惠算力券采取“先到先得”方式发放,特惠算力券优先考虑算力支出金额较大的企业;
算力券当年有效,逾期作废;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领普惠与特惠算力券。
5.申报材料:算力服务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及绩效报告(需体现算力使用对研发或生产的提升效果)。
第五条“普惠数据券”和“特惠数据券”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领条件、使用规则和申报材料:
1.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是在本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
企业规模应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小微企业标准;
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本区企业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证明。
2.支持标准:
普惠数据券:每年发放150份,单张额度2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特惠数据券:每年发放20份,单张额度1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3.申领条件:数据供给方需为本区注册并纳税的规上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4.使用规则:
普惠数据券采取“先到先得”方式发放,特惠数据券优先考虑上年度数据使用费用≥50万元的企业;
数据券当年有效,逾期作废;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领普惠与特惠数据券。
5.申报材料:
数据采购/使用合同、数据支付凭证及发票、数据来源合法性声明、数据安全合规承诺书、数据应用方案及预期效益说明。
第六条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支持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申报材料:
1.支持对象:
在硚口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数据治理相关资质或经验(如DCMM认证、数据安全合规证明);
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本区企业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证明。
2.申报条件:
数据集需满足以下要求:
数据规模:覆盖一定样本量,具备行业代表性;
数据质量:标注准确、格式规范、符合合规要求;
应用价值:已在医疗健康、工业制造、智慧城市等领域实现落地应用。
3.支持标准:
对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高质量数据集,按以下标准资助:
①市级认定:给予牵头单位最高20万元支持;
②省级认定:给予牵头单位最高30万元支持;
③国家级认定:给予牵头单位最高50万元支持。
同一数据集仅资助一次,不重复支持。
4.申报材料:数据集建设方案(含目标、技术路线、应用场景)、数据合规性承诺书及安全评估报告、已产生的应用成效证明(如合作案例、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对开展数据标注业务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给予配套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申报流程参照国家、省、市级政策执行。
第八条“模型券”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监管要求:
1.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是在本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垂直行业大模型研发及应用的企业;
企业规模应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小微企业标准;
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本区企业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证明。
2.支持标准:
按实际购买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最高20万元;
重点支持领域: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能交通、金融服务等行业大模型。
3.申报条件:
项目需基于主流通用大模型进行二次开发;
研发成果需在特定行业场景实际应用;
项目研发周期不超过12个月;
企业需提供配套研发资金证明。
4.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计划书(含技术方案、应用场景、预期成果)、研发团队资质证明、研发投入预算及配套资金证明、已有研发成果证明(如有)等。
5.监管要求:获补贴企业需在6个月内提交模型应用成效报告,未达标者需退回部分或全部补贴。
第九条垂直行业模型、智能体研发补贴支持对象、项目要求、支持标准、和申报材料:
1.支持对象:
获市级以上认定且成功在国家备案的优秀垂直行业大模型、智能体项目;
牵头单位需在本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本区企业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证明;
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
2.项目要求:
基于通用大模型开发的垂直行业专用模型;
已在特定行业实现6个月以上实际应用;
应用效果显著(需提供用户证明和效益分析)。
3.支持标准:在市级支持基础上,对牵头单位按研发成本的30%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4.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技术方案及创新说明、应用案例及效果证明、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相关资质认证材料等。
第十条具身智能项目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监管要求:
1.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是在本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
联合共建单位需提供本区企业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证明;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8%。
2.支持范围:
首台(套)具身智能装备:
①智能网联汽车(L4级以上自动驾驶系统);
②人形机器人(具备自主运动决策能力);
③行业级无人机(载重≥5kg);
④其他创新型具身智能设备。
具身智能操作系统:
①机器人操作系统(ROS等);
②智能体控制平台;
③多模态交互系统。
3.支持标准:
首台套装备:
①按经审计的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贴;
②补贴分档:
研发投入100-170万元:最高补贴50万元;
研发投入170万元以上:最高补贴100万元。
操作系统:
①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
②最高补贴100万元;
③需实现3家以上企业应用。
4.申报条件:
技术条件:
①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
②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2项);
③主要技术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产业化条件:
①具备产业化基础(生产场地≥500㎡);
②已签订意向采购合同(总额≥300万元);
③承诺3年内在硚口区实现产业化。
5.申报材料:近两年审计报告、完税证明、产品技术白皮书、检测认证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查新报告、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产业化投资计划等。
6.监管要求:需每季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产业联合创新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对获得市级认定的,给予区级配套政策支持。具体奖励标准和申报流程参照市级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突出应用场景项目支持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材料、监管要求:
1.支持对象:
在硚口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项目应用场景位于硚口区范围内。
2.申报条件:
发榜条件:
①链主企业需为行业龙头企业;
②技术需求应具有行业共性;
③项目预算不低于300万元。
应用领域:大健康、智能制造、现代商贸、文化时尚、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
技术要求:
①采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等);
②具有技术创新性(需提供专利或软著证明);
③解决方案成熟度达到可复制推广水平。
应用成效:
①已在本区落地实施;
②具有可量化的经济、社会效益。
3.支持标准:
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
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4.申报材料:近两年审计报告、完税证明、项目实施方案(含技术路线、实施计划)、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合同、发票等)等。
5.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需每半年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第十三条人才培训平台项目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培训质量要求、申报材料、监管要求:
1.支持对象:
在硚口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具备培训场地(≥200平方米)和教学设备;
拥有3名以上专职人工智能专业讲师。
2.支持标准:
基础运营补贴:
①年培训量≥500人次:补贴20万元;
②年培训量≥1000人次:补贴50万元。
绩效奖励:
①培训就业率≥80%:追加10万元;
②获证率≥70%:追加10万元;
③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及以上)占比≥30%:追加30万元。
单个平台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3.申报条件:
培训方向:人工智能算法工程师、数据标注师、智能系统运维师等。
硬件条件:
①配备专业实训设备;
②建有线上学习平台;
③具备实践教学环境。
4.培训质量要求:
课程体系通过行业认证;
与3家以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培训合格率≥85%。
5.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场地使用证明、师资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资质)、年度培训计划、课程体系说明、合作协议(企业、院校)、培训台账(学员名单、考核记录)、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6.监管要求:每月报送培训进展,每季度开展质量抽查,每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产业园入驻标准:
1.主营业务为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分类);
2.园区运营方需定期报送企业成长情况(如营收增长率、专利数等)。
第十五条金融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和监管要求:
1.支持对象:
在硚口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
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省、市及本区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
2.支持范围:
产业基金支持:设立硚口区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重点投资本区人工智能领域独角兽、专精特新等企业;
股权投资支持:鼓励区属国有平台依法依规参与人工智能企业股权投资、战略合作;
科创债发行支持:支持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债),降低融资成本;
资本市场对接:联合专业机构,一企一策开展上市培育、融资路演、并购重组等辅导服务,助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3.支持标准:
产业基金配套支持:对获得区级产业基金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500万元;
融资服务支持:对参与区级组织的融资对接活动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单轮≥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监管要求:
获补贴企业需每半年提交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报告;
产业基金投资企业需定期报送经营数据及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打造人工智能发展品牌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材料和绩效评估:
1.支持范围:
由区内企业或机构主办/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人工智能展会、学术会议、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活动需符合本区人工智能产业方向,且规模≥100人(其中外地企业参会者占比≥30%,行业领军人物或院士≥3人)。
2.支持标准:
按活动实际经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对引进优质企业(活动后6个月内在本区办公、开票、缴纳社保)的,每引进1家奖励5万元。
3.申报材料:活动方案及预算报告、参会名单及签到记录、经费支出明细及发票、引进企业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投资协议)。
4.绩效评估:
活动需在举办前30天向区经科局备案;
活动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未达预期影响力的,酌情扣减一定补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具体规定以区经科局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对虚报数据、套取资金的企业,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并依法追回资金。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区经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硚口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