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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开展“荆楚粮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贴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5-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做大做强‘荆楚粮油’等湖北农产品品牌”和“擦亮‘荆楚好粮油中国好味道’品牌”的部署,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荆楚粮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全省粮油龙头企业“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宣传项目补贴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于2025年5月8日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发改局粮食办公室, 电子版(包括 word 文档及盖章的PDF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文彦 李潇涵。 联系电话:027-67880634,邮箱 820156050@qq.com。

发展改革局
2025年5月6日


省粮食局关于开展“荆楚粮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发改委(发改局、粮食局),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做大做强‘荆楚粮油’等湖北农产品品牌”和“擦亮‘荆楚好粮油中国好味道’品牌”部署要求,支持粮油龙头企业开展“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共同提升“荆楚粮油”品牌的影响力,省粮食局决定对2023年以来全省粮油龙头企业开展“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宣传项目进行补贴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是省里先后分5批评定的参与“荆楚粮油+”双品牌共建共享的粮油企业。
二是省里确定的参与“江汉大米+”双品牌共建共享的核心企业和后备企业。
三是省里确定的参与“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和内容
(一)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开展的粮油品牌宣传,具体支持在电视、广播、报刊、高速、车站、公交、机场、地铁、楼宇、户外大屏,以及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投放广告。
(二)未享受类似财政项目补助。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发改(粮食)局提交项目申请和申报材料。县(市、区)发改(粮食)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州)发改委(粮食局)复审。市(州)发改委(粮食局)复审合格后,汇总上报省粮食局。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规范编制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报企业情况介绍。项目法人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两年来的工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管理认证、银行信用等级,品牌建设及宣传等基本情况介绍,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项目申报表。按要求填写《2023—2024年“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申报企业法人代表须作出项目真实性承诺,并签字盖章;县(市、区)发改(粮食)局、市(州)发改委(粮食局)须出具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三)相关佐证材料。要求申报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2.提供品牌宣传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实施内容清单及佐证材料,如图片、音频、视频等。
3.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证明项目真实性和优势的其他材料。
五、审核认定及补助标准
省粮食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开展审核认定,按不超过审核认定金额30%进行补助,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局党组集体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和报批。审批通过后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及时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油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胶印装订成册,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推荐正式文件、《2023—2024年“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5月12日前报至省粮食局产业处,并将《2023—2024年“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助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和全套申报材料(pdf格式)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hbs1sjcyysccahb1sj.gov.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粮油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县(市、区)发改(粮食)局是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和资质条件的真实性负审核主体责任;市(州)发改委(粮食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核把关责任。

附件:

1.2023—2024年“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助申报表
2.2023—2024年“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共建共享龙头企业宣传项目补助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粮食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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