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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申报2024年度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奖励补贴

发布时间:2024-03-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类金融机构:
为建设打造高水平科创金融产业集聚区,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6号)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交易所等可以申报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租房补贴等财政支持。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3月21日(下周四)前,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材料的盖章版报送至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6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及实施细则。
2、奖励类别:落户奖励、房租补贴、营收奖励、业务奖励、金融人才补贴。
3、奖励时间:所申报奖励事项需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二、支持范围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类金融机构。
2、具体要求: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政策的支持范围,每个具体奖励补贴事项均有具体的支持对象和范围,详见附件要求。
三、申报方式
1、材料形式:企业根据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盖公司章及骑缝章,送交到东湖高新区金融工作局。同时,审核通过后将材料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申报期限:申报机构须在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1日期间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3、审核流程:形式审查、部门联合核查、公示等环节。


申报材料目录(根据申报类别自行编制)
一、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介绍(格式不限)
三、承诺函(附件2)
四、落户奖励相关材料(如有)
五、房租补贴相关材料(如有)
六、金融人才补贴相关材料(如有)
七、营收奖励补贴相关材料(如有)
八、业务奖励补贴相关材料(如有)
九、......相关材料(如有)
十、其他证明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