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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开展2024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3〕1号)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研究,现启动2024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已入选工信部“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支持条件
1、申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在洪山区登记纳税。
2、申报企业需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按时填报产值数据。
3、申请的贷款是金融机构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4、所贷款项必须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得作他用。
5、获得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项目资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和武汉市纾困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的贷款项目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其他市、区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项目不重复支持。
申报贷款项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付息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三、申报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顺序如下:
(1)封面(附件一)(下载盖章原件)
(2)2024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表(附件二)
(3)企业工商税务证照复印件;
(4)贷款合同只需要封面,双方名称页,金额页,期限页,利率页,签字盖章页,其他的不需要复印,放款凭证复印件、申报期内每个月(季)的付息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一对应;
(5)2023年不限金额反映洪山税收完税证明(盖税务机关公章)复印件一张;
(6)承诺函(附件三)(下载盖章原件)。
请企业将以上申报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胶装。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17日。
(1)纸质原件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胶装,申报表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2)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
2、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区科经局经济运行科
五、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相关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回贴息资金,全区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申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格5年。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