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湖北省资助项目 > 武汉市各区资助项目 >

江汉区瞪羚企业认定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1-08-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速培育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促进科技产业发展,助力江汉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瞪羚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进入快速成长阶段 的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 潜力大等特征。瞪羚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公开评选,每年 组织一次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授牌。
一、认定条件
1、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 规定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 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 与自动化)3、税务关系、统计关系(达到统计条件时)在江汉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4、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需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 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 认定流程
江汉区科经局每年发布瞪羚企业认定申报通知,凡符合 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 经审计的企业近2年财务报告;
5、 近2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按认定条件4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 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7、 企业近2年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
8、 企业近2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9、 企业近2年所获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江汉区科经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企业筛选和评价等 工作。第三方机构根据认定条件和认定要求,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经江汉区科经局审议后,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
三、相关说明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汉区科经局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