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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组织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武汉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创新提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临开规[2021]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现启动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补贴、吸纳技术补贴、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补贴等政策的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一)申报条件
2022 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或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 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补标准
1.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子 20 万元奖励。
2.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 万元奖励。
3.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5 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 万元奖励。
4.已享受区级其他进规奖励、做大做强奖励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请表》( 附件 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3.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三个年度的第四季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导出)。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辅导企业通过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或 2022 年新获批为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新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区外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累计服务区内企业 10 家以上或所服务企业累计技术交易额 1000 万元以上。
(二)奖补标准
1.对在本区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辅导区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通过 1家,给与3 万元奖励。
2.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 150、50、30 万元奖励。
3.对新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区外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 10 万元奖励
(三)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 ),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份 ):
1.申报辅导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 2)。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3) 辅导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4)与辅导通过认定的企业签署的合同复印件。
(5) 科技服务机构收取服务费的银行流水和发票
2.申报新获批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 2)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3)获批为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3.申报设立分支机构或新落户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 2)。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批为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批准文件(4) 分支机构或新落户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
(5)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6)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信息表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 2022 年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同已完成合同登记并经过技术交易额核定,且 2022 年技术合同交易总额不低于 10 万元。
(二) 奖补标准
按照技术交易额的 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三)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 ),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份 ):
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 (东西湖区)企业吸纳技术补贴申请表》(附件 3)。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3.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付款证明、技术交易额核定单四、支持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一) 申请条件
1.一般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举办的活动须符合当年市科技成果转化局活动考核要求,参与企业 20 家以上,且事先经区科经局审批备案。
2.大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1) 举办的活动须符合市科技成果转化局活动考核要求,且事先经区科经局审批备案。
(2)活动参与企业和机构须在 50 家、200 人以上
(3)活动签约项目10个以上。
(4)国际性活动的参与企业和机构中,国际(含港澳台) 企业和机构的占比达三分之一以上;全国性活动的参与企业和机构中,湖北省外的企业和机构占比达三分之一以上。
(二)奖补标准
对于一般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给予每场 5 万元补贴;对于全国性、行业性、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照其实际支出费用的 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三)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 ),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
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补贴申请表》(附件 4)。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3.活动方案、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报告。
4.活动参与人员、企业和机构的签到表。
5.活动签约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根据区科经局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资料审核。街道办、产业办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申报单位注册、纳税是否在我区,初审合格盖章后报区科经局。区科经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奖补单位名单及奖补金额。
3.资金拨付。奖补单位名单及奖补金额经相关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统一拨付至奖补单位。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10日

附件:1.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请表

2.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 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3.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 (东西湖区)企业吸纳技术补贴申请表

4.2023 年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补贴申请表

科学技术和经济东西湖区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3日